各級足球協會,有關足球社會青訓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國青少年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破解社會青訓機構教練員待遇低、流動性大、水平不高等“卡脖子”難題,扎實推進青訓體系建設,夯實社會青訓機構U12/U13隊伍建設基礎,培養更多足球后備精英人才,2025年,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將繼續實施社會足球青訓質量提升行動計劃公益項目。本項目擬在全國公開遴選、資助一批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青訓機構,通過資助機構聘請高水平教練、提升教練員等級、建設U12/U13隊伍和參加高水平足球賽事,實現促進社會青訓機構規范發展和培養高質量足球后備人才的目標,為我國青少年足球事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質和條件
(一)申報資質
1.全國范圍內符合申報條件的社會足球青訓機構均可申請本項目。社會青訓機構是指由社會力量創辦,專門提供青少年足球培訓服務的組織。
2.各級各類學校、體校、足校和職業俱樂部等青訓機構,暫不納入本項目資助范圍。
(二)申報條件
1.本通知發布之前,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且正常經營的體育 類民辦非企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具備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在法人證書登記注冊地開展青少年足球訓練,并在登記注冊地足球協會注冊。
3.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務制度規范健全,擁有獨立銀行賬戶,對資助資金具備專款專用、專賬核算的財務管理能力。
4.機構已聘用至少一名已獲得亞足聯/中國足協且執教執照在有效期內的B級及以上級別的教練員擔任U12/U13隊伍主教練和不少于三名已獲得亞足聯/中國足協且執教執照在有效期內的C級及以上級別(含守門員教練)的全職教練員開展青少年足球訓練。
5.自有或租賃至少一塊11人制足球場地,作為固定訓練場地。
6.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已建立至少一支U12或U13年齡段隊伍(男、女隊不限),每隊不少于24名隊員。
7.隊伍每周訓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課時。暑假期間應有條件組織集訓活動。
(三)優先資助條件
1.近三年所培養隊員入選中國足協U系列國家隊、國家集訓隊,或培養和輸送隊員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隊、國內外職業俱樂部梯隊。
2.登記注冊在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和西部地區體教融合足球青訓體系建設試點地方。
3.組隊參加過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全國總決賽階段賽事(含與學校共同組隊參賽的社會青訓機構)。
二、資助方向
(一)主教練薪酬方向
資助機構聘請已獲得亞足聯/中國足協且執教證書在有效期內的A級及以上級別的教練員擔任U12/U13隊伍主教練或青訓總監薪酬,資助金額不超過12萬元。
(二)教練員等級提升培訓方向
資助機構已獲得中國足協D級及以上級別的教練員證書(含守門員教練、體能教練員)參加由中國足球協會及其會員協會組織的C級及以上級別的教練員等級(含守門員教練員、體能教練員)培訓并獲等級證書所產生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資助金額不超過3萬元。
(三)日常訓練方向
資助機構U12、U13隊伍日常訓練所產生的訓練裝備采購、訓練場地租賃費、專職教練員課時費以及集訓的食宿費和交通費,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四)外出參賽方向
資助機構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球協會、我會、省級足球協會、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和西部地區體教融合足球青訓體系建設試點地方舉辦的全國性、區域性、國際性U12、U13及以上年齡段賽事活動的城際交通費和食宿費,資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
三、項目執行時間
項目申報和執行分為A、B兩組:
(一)2024年已接受過本項目資助的機構繼續申報2025年項目為A組,可申報資助周期為2025年3月1日—8月31日,按通知后附項目資助申請書(A表)(附件1)填報。
(二)新申報機構為B組,可申報資助周期為2025年8月1日—11月30日,按通知后附項目資助申請書(B表)(附件2)填報。
四、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14日(周一)24:00時
五、申報流程
(一)機構自評。擬申報本項目的社會青訓機構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評工作,自評合格后,填寫項目資助申請書。
(二)足協審核。申報機構全部申報資料(含項目資助申請書)應由注冊地足協審核同意并加蓋注冊地足協公章。
(三)材料報送。申報機構可于6月30日12點后,登錄項目管理平臺https://foundation-club.thecfa.info/login完成機構注冊,注冊成功后,將注冊地足協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按要求進行線上申報。申報機構在線上申報完成后將全部申報資料裝訂成冊(一式貳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和注冊地足球協會公章),于7月18日(周五)24:00時前,通過快遞郵寄至我會。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工人體育場東2門內2號樓,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收件人:許曉峰,電話:(010)67175771轉833。
(四)注意事項。若發現申報機構所提交注冊、申報信息、資質證明及相關佐證材料,有缺頁、漏項、未按要求填寫、未提交相關材料或未加蓋公章等情形,視為不合格申報,不再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
(五)材料合規性要求。申報機構須保證以上填報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并對填報信息及證明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一旦發現申請機構弄虛作假、偽造編造申請資料等情形,經我會查實后,取消資助資格,并通報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球協會。
六、項目評審及資助協議簽訂
(一)我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所寄送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打分,按照評審分數高低,確定擬資助機構名單。
(二)擬資助機構名單經我會審議后,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會與其簽署資助協議。
(三)對年度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受資助機構,限期三個月整改后,如仍不能完成績效目標,將取消受資助資格并追索資助款。
七、聯系方式
(一)項目申請資質、資助方向等問題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聯系人:青少年足球發展部 許曉峰
電 話:(010)67175771轉833
傳 真:(010)87878271
(二)項目管理平臺技術操作問題
靈羲體育技術團隊
聯系人:張睦聰、李培昊
電 話:15911028105
附件:
1.項目資助申請書(A表)
2.項目資助申請書(B表)
3.項目管理平臺操作說明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2025年6月27日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官方)